服務條款
規範您使用 GeneX 網站、帳戶及所購服務之條款。生效日期:2026 年 10 月 13 日。相關文件:付款條款 · 退款政策 · 資料處理協議。
本頁為《GeneX 服務條款》之繁體中文參考譯本,僅供閱讀便利之用。條款以英文原版為唯一權威文本;本譯本與英文版如有任何不一致,概以英文版為準。
本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為您與 EASTAR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之間具有拘束力的契約,規範您對 GeneX 網站、您的帳戶,以及您透過前述管道購買之服務(合稱「本服務」)之存取與使用。您建立帳戶、點擊接受或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接受本條款。本條款以英文版為權威文本,中文及其他語文譯本僅供參考。若我們與您另行簽署之其他文件另有約定,以該文件為準;未有不同約定者,適用下列效力順位:(1)雙方簽署之書面契約;(2)您的結帳頁面與方案頁面;(3)我們的付款條款、退款政策與資料處理協議;(4)本條款。
1. 我們是誰
GeneX 由 EASTAR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營運,該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公司編號 2379885,商業登記號碼 69815608),註冊辦事處位於香港灣仔洛克道 89 號灣仔中心大廈 4 樓 401 室(「GeneX」、「我們」)。
2. 電子接受
您以電子方式接受本條款——包括建立帳戶、點擊「我同意」或類似之接受按鈕,或使用本服務。我們會留存您接受條款之時間及當時適用版本之紀錄。您可隨時透過關閉帳戶停止接受未來之變更;對已發生之費用,您仍須負責。
3. 您的帳戶
您必須年滿 16 歲,確認有權代表您的企業行事,並提供正確之註冊資訊。您有責任妥善保管您的憑證、對帳戶下之一切活動負責,並確保您的使用者遵守本條款。您可隨時聯絡我們關閉帳戶。
4. 本服務與我們的承諾
GeneX 為管理跨渠道(如 WhatsApp、LINE 與網頁客服)客戶對話之軟體平台,包含群發廣播、自動化流程、AI 助理與數據分析。方案功能與儲存期間依我們的定價頁面所示。凡購買輔助開通服務(如 WhatsApp Business 平台設定)者,我們的目標是在收到您完整且正確之資訊後十五(15)個工作日內完成開通;Meta 或其他平台供應商審核或批准所需時間不計入。我們於營業時間(UTC+8,週一至週五)提供支援,目標首次回應時間為一小時。
開通承諾:若因可歸責於我們之事由(第三方平台審核時間除外),輔助開通自前述十五(15)個工作日目標起遲延逾三十(30)個工作日,且致本服務無法使用者,我們將退還遲延開通工作對應之費用,並額外支付該等費用之百分之五(5%)。
5. 第三方平台
本服務依賴 Meta 之 WhatsApp Business 平台等第三方平台。該等平台自訂其規則、依其單方裁量審核範本與企業驗證,並自訂與變更其費用。我們對平台決定、審核結果或費用變更概不負責;非我們所能合理控制之平台政策或審核規則變動,視為雙方無法控制之事項(第 14 條)。在合理可行之範圍內,我們將告知您對您使用本服務有重大影響之平台變動。
6. 可接受使用
您不得利用 GeneX 發送違法、詐欺性、未經請求或垃圾訊息;侵害他人權利;規避平台規則(包括 WhatsApp Business 平台政策);探測、過載或干擾我們的系統;或非經明文許可轉售本服務。對違反本條款之帳戶,我們得予以暫停,並於可行時通知您。
7. 客戶資料與授權
您就您透過本服務提交或傳輸之內容與資料(「客戶資料」)保留一切權利。在本條款約束下,我們授予您非專屬、不可轉讓之權利,供您內部業務目的使用本服務;您則授予我們為提供、保護及支援本服務所需之託管、傳輸及處理客戶資料之權利。我們對客戶資料中個人資料之處理,受我們的資料處理協議規範。您提供之意見回饋,我們得自由運用以改善 GeneX。
8. 費用、方案與渠道費用
方案、價格與計費週期於結帳時顯示,詳載於我們的付款條款,付款條款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訂閱自動續約直至取消,並可隨時取消。平台供應商(如 Meta)收取之訊息渠道費用按供應商成本轉嫁:預充值模式下不另收服務費;採發票制渠道計費者,加收百分之五(5%)服務費。預付渠道餘額之退還依我們的退款政策辦理,惟須扣除已發生之渠道成本。
9. 退款與取消
您可隨時取消,無取消費用;一經取消即停止所有未來扣款,您的方案於已付計費週期內持續有效。新客戶自首次付款起十四(14)日內得申請退款;是否應予退款,依我們的退款政策及您與我們之間現行有效之協議評估認定。
10. 輔助服務之交付與驗收
凡由我們執行輔助開通,我們於開通完成時交付書面帳戶交付清單。請於三(3)個工作日內審閱並提出異議;未於該期間內表示意見者,交付項目視為已驗收。
11. 保證與免責
我們保證本服務將實質如我們的文件所述運作。若未如此,請於發現後三十(30)日內通知我們,我們將修復該問題;若無法修復,您得終止受影響之服務並按未使用比例取回預付費用——此為違反本保證之唯一救濟。除明文約定外,本服務係「依現狀」提供,我們不承諾服務不中斷或無錯誤。
12. 賠償
若第三人主張本服務侵害智慧財產權,我們將為您抗辯;該主張有相當可能成立時,我們得設法使您繼續使用、替換或修改受影響之服務,或終止該服務並退還預付費用。因您的內容、您的規格或修改、或違反本條款之使用所生之主張,我們概不負責。您將就因客戶資料、或因您違反本條款或適用法律使用本服務所生之主張,為我們抗辯並賠償我們。
13. 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我們因本服務所生或與本服務相關之總責任,以索賠事件發生前十二(12)個月內您支付予我們之費用為限;且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衍生損害負責。惟詐欺、故意不當行為、因過失致死或致人體傷害、違反保密義務、或依法不得限制之任何責任,均不受前述限制。
14. 雙方無法控制之事項
任何一方對因其合理控制範圍外之事項所導致之遲延或違約概不負責,包括網路或基礎設施故障、天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以及第三方平台政策、核准規則或要求之變動(包括 Meta 之 WhatsApp 政策)。
15. 保密
雙方均應至少以合理之注意保護他方依本條款揭露之非公開營業資訊,且僅為履行本條款之目的使用之。經標識為機密之資訊,其義務於終止後持續一(1)年。
若我們違反本條之保密義務,或未依我們的資料處理協議所定機制即安排子處理方處理客戶資料,我們將賠償您的實際損失,並額外支付事件發生前十二(12)個月內您支付予我們費用之百分之五(5%)。
16. 期間與終止
本條款自您接受時起適用,至您的帳戶關閉為止。任一方均得因他方之重大違約且經書面通知後三十(30)日內未補救而終止本條款(付款違約為十五(15)日)。終止後您的存取權即告結束,您得於三十(30)日內匯出您的資料,其後我們依我們的隱私權政策與資料處理協議刪除之。終止之退款依我們的退款政策辦理。
17. 本條款之變更
我們得更新本條款。重大變更將以電子郵件或產品內通知至少提前三十(30)日告知;若您不接受某項變更,得於其生效前取消且不受罰則。於生效日後繼續使用,即表示您接受更新後之版本。
18. 一般條款
未經我們同意,您不得轉讓本條款;我們得因合併、收購或出售業務而轉讓本條款。任一條款無法執行者,其餘條款仍具效力。未強制執行某項權利不構成棄權。本條款連同前言所指之文件,構成您與我們之間就本服務之完整協議。對您之通知送達您的帳戶電子郵件;對我們之通知送達 info@eastarasset.com。雙方為獨立契約當事人。
19. 準據法與爭議解決
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先進行三十(30)日之善意協商;協商不成,該爭議應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依《HKIAC 機構仲裁規則》以英文進行機構仲裁,由一(1)名仲裁員作出終局裁決。
20. 聯絡我們
如有疑問:info@eastarasset.com。
生效日期:2026 年 10 月 13 日 · EASTAR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